2018年11月,国务院印发了《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》,批准重庆设立“首次进口药品和生物制品口岸”,使重庆成为继北京、上海、广州后第四个可进口首次在中国境内销售的药品和生物制品(疫苗类、血液制品类及血源筛查用诊断试剂)的城市。